元定宗实录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修撰。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成,一并进呈。定宗朝无专设的起居注官记注皇帝行事,实录当系据皇室内府庋藏的档册等资料编撰而成。明洪武二年(1369),得元十三朝实录,命修《元史》,其中《定宗纪》及定宗朝有关记事多自此取材。已佚。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修撰。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成,一并进呈。定宗朝无专设的起居注官记注皇帝行事,实录当系据皇室内府庋藏的档册等资料编撰而成。明洪武二年(1369),得元十三朝实录,命修《元史》,其中《定宗纪》及定宗朝有关记事多自此取材。已佚。
见“缚喝”(2416页)。
见“述律哥图”(1348页)。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贡觉境。万户府设置等情况,史籍记载阙如。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9—818唐朝相臣。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始以荫补千牛,迁华阴尉。后以栎阳主簿摄监察御史,充入蕃使判官。迁司门员外郎、兼侍御史,为吐蕃计会使,时称其有出疆专对之能。历长安县令、驾部郎中。德
495—537北魏、西魏大臣。字法寿。先世属高车(敕勒)斛斯部,为莫弗大人,归北魏后以部为氏。初居代北,广牧富昌(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南)人。左牧令斛斯敦子。以河西不宁,携家投尔朱荣,任都督府铠曹参军。
见“永昌宫”(63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渥巴锡汗从子巴雅尔图多罗贝勒额默根乌巴什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设2佐领。隶乌讷恩素诛克
丽江军民土知府木氏(纳西族)历代父子联名的谱谍。亦称“丽江木氏宦谱”。原谱题名“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民贤子孙大族宦谱”。始作于明正德(1506—1521)年间,出※木公(1494—1553)手,自后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