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僧官制

僧官制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帝师号,主之,军民通摄,是为中央政府册封任命藏僧为官之始。许多高僧还出任万户长职。明因之,规定更系统的僧阶。中央设僧录司,地方设番纲司,委任藏僧为主事人,给印信。进而又设法王、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及喇嘛等僧官阶衔,委任僧官司其职,不少藏僧“居京自效”,随时听朝廷调遣,入藏办事,传达政令或查办事件等。这些僧官均受中央所赐官印,受命“管束所部番民”。明时在藏区实行卫所制及土司制,藏族高僧被授予宣慰使、佥事、指挥使及土司者不乏其人。清代亦有呼图克图、都纲、札萨克、达喇嘛、掌印喇嘛等僧官,驻京喇嘛受喇嘛印务处管辖,直属理藩院,均给俸禄。乾隆(1736—1795)时,在西藏实行噶伦制(即执行政令的大臣制),由四名官员组成,其中三俗一僧,而以僧人为首。继之又实行摄政制,其摄政名“第司”或“第巴”、“司琼”由清中央任命僧人出任,在达赖喇嘛18岁亲政前,奉命主持西藏政教大权。僧官制体现了僧人从政情形及中央在藏区行使主权的例证。

猜你喜欢

  • 多兰回子

    见“多伦人”(849页)。

  • 六番招讨使司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 滕定

    ?—1440明朝将领。蒙古族。燕山左护卫指挥使※瓒住子。初为金吾卫指挥使。永乐八年(1410),因扈从北征北元军,晋都指挥佥事。洪熙元年(1425),复以节次征进功,擢右府都督佥事。宣德四年(1429

  • 姚苌

    330—393十六国之一后秦创建者。字景茂。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羌族。※姚弋仲第二十四子。初随兄※姚襄征战,参与谋策。晋升平元年(357),兄死,率众降前秦苻生。及苻坚即位,拜扬武将军,封益

  • 纳木扎勒车凌

    ?—177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青海绰罗斯部卓哩克图和硕齐曾孙。乾隆四年(1739),袭父爵为札萨克辅国公。十五年(1750),自青海进藏谒七世达赖喇嘛,至喀喇乌苏(今西藏那曲),闻西藏郡王珠尔默

  • 秃失

    ?—1210西辽大臣。直鲁古天禧三十三年(1210),前往属地花剌子模(位于今中亚咸海南一带)征收贡赋时,因傲慢跋扈,为花剌子模首领摩诃末处死,尸体投河。

  • 雍真乖西葛蛮等处长官司

    土司名。元置。治所在今贵州开阳西北。明隶贵州宣慰司。宣德元年(1426),乖西、巴香等地少数民族曾起而抗税,杀官军。其地有苗、布依、仡佬等族。

  • 漠咱帕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 白崖

    古地名。在今陕西宁强县东北(一说勉县西北)。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氐豪杨文德在宋廷支持下,被氐众拥立为主,据此城,自号征西大将军,秦、河、凉(一作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

  • 契丹大字

    见“契丹文字”(15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