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1143金朝太子。熙宗长子。女真族。完颜氏。母为悼平皇后裴满氏。熙宗皇统二年(1142)三月,册为皇太子。金朝立太子之制,自此始。十二月病死。葬兴陵之侧。谥英悼太子。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南部大凌河上游,邻接河北省。古为辽西郡地,隋、唐时奚、契丹杂居。元属大宁路。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乾隆三年(1738)设塔子沟厅,厅南境为喀喇
即“苏仆延”(1004页)。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见“百夷”(747页)。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藏族古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县一带,治汶川西北)汝凤川。元至元七年(1270)五月,汝凤川番族8千户内附,其酋长入朝,授宣命,赐金符。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1573—1672明朝东祁第十世土司。字爱宇。土族。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祁世勋子。万历十九年(1591),袭指挥同知。四十四年(1616),为永昌参将,以功擢凉州副总兵,授平羌将军印。四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