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文
我国侗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侗族历史上没有文字,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了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决定帮助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文字的民族创制文字。1956年至1958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一工作队侗语工作组对贵州、湖南、广西3省(区)的侗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这基础上确定了侗语的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点,并设计了侗文方案。1958年8月在贵阳召开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通过,经国家民委批准,试验推行。侗文以侗语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贵州省榕江县车江乡的语音为标准音。侗文有32个声母和64个韵母,有9个声调符号,用不做韵尾的拉丁字母l、 p、 c、 s、 t、 x、 v、 k、 h兼做调号,调号写在每个音节的最后,分别表示侗语的9个声调。侗文创制后,试验推行了短短一段时间就中断了,近几年来在侗族地区重新搞试点教学,效果很好,深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