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见“博差”(2149页)。
见“安答”(905页)。
483—515北魏皇帝。499—515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孝文帝※元宏次子,母为司徒公高肇之妹,一说属高句丽人。太和二十一年(497),定为皇太子。二十三年,即帝位于鲁阳(今河南鲁山县)。
即“段素真”(1698页)。
金代牌符。又称递牌。初,女真人尚无文字,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至完颜杨割(盈歌,1053—1103在位)时,采用完颜阿骨打建议,禁诸部擅制牌号,自是号令乃一。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于收国二年(1116)
书名。元李士瞻(1313—1368)撰。6卷。作者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字彦闻。至正(1341—1368)初中大都路进士。历官户部尚书、出督福建海漕,就拜行省左丞、中书参政、枢密副使、翰林学士丞旨。
见“卢国”(549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泰定二年(1325),泰定帝岳父弘吉刺部火里兀察儿(又作斡留察儿)受封。
汉代匈奴地区湖泊名,今蒙古国乌布苏泊。东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车骑将军窦宪与南匈奴联兵,大败北匈奴于此,斩名王以下13000人,获牧畜百余万头,迫温犊须等81部、20余万人归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