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伏慕末
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又作乞伏暮末,字安石跋。陇西鲜卑人。※乞伏炽磐次子。西秦建弘元年(420),被立为太子,领抚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五年(424),统军破北凉,徙民2万余口而还。七年,又攻西安、番和。九年(428),父卒,嗣位,改元永弘(洪)。永弘二年(429),败吐谷浑与北凉联军,平定弟轲殊罗及叔什寅之乱,诛什寅及其党。因政刑酷滥,内外离崩,势衰。三年,为夏国赫连定所攻,举国入魏,留保南安,辖地多入于吐谷浑。四年(431),为赫连定破,出降,与宗族500余人被杀。西秦亡。
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又作乞伏暮末,字安石跋。陇西鲜卑人。※乞伏炽磐次子。西秦建弘元年(420),被立为太子,领抚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五年(424),统军破北凉,徙民2万余口而还。七年,又攻西安、番和。九年(428),父卒,嗣位,改元永弘(洪)。永弘二年(429),败吐谷浑与北凉联军,平定弟轲殊罗及叔什寅之乱,诛什寅及其党。因政刑酷滥,内外离崩,势衰。三年,为夏国赫连定所攻,举国入魏,留保南安,辖地多入于吐谷浑。四年(431),为赫连定破,出降,与宗族500余人被杀。西秦亡。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见“鄂博”(2048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阿里厮迷里”。
民主改革前西藏政教领袖班禅管理※扎什仑布寺与所属分寺、庄田及属民政教事务的机构。原名“囊玛康”,意“侍从室”。由其管膳食、起居、供奉之诸※堪布组成。清雍正六年(1728),清帝将西藏的拉孜、昂仁、彭错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见“阿尔博罗特”(1235页)。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即“东珠”(508页)。
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