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亦作“孛极烈”,意为“官长”、“官人”、“总管”、“头目”等。源于契丹语“孛堇”。金初为皇室、宗室显贵之尊官。前加国论、乙室等不同冠词为官名,作升拜宗室功臣之序。收国元年(1
清廷沿封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诸子孙的十二等爵位。顺治六年(1649)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自此,始定袭封、降封初例。八年(1651),曾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
见“乜克力”(44页)。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
唐代牂柯矩州领主。武德四年(621),纳土归附朝廷,以其地置矩州(今贵州贵阳),封其为矩州刺史,世有其地。史称“矩州谢氏”。龙朔三年(663),率部民7千户内附。境内主要有布依、苗等民族之先民居住。
黎语称“沃凡”,意为“做富人”或“做主人”。参见“龙仔”(493页)。
即“伊特勿失可汗”(812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各部贵族的一次会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率兵攻掠喀尔喀蒙古,喀尔喀3部数十万众投清。清政府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1691),召集喀尔喀各部
见“耶律善哥”(1322页)。
507—531北魏皇帝。528—531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彭城王元勰第三子。孝明帝初,以父有鲁阳卫拥之功,封武城县开国公。幼侍孝明帝于禁内,深受亲信。孝昌二年(526),进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