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棉部落购田契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宋时壮族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在邕州横山寨(今广西田东县平马镇)。时宋朝北面为西夏、辽、金所据,战马无源,乃于此设市,易大理马(云南马),其地遂成战马与西南土特产交易中心。由此输出内地的物产有战马、麝
参见“僚市”(2454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乌德一人。”《清文献通考》:“乌德土司,在普洱府外。”清乾隆二年(1737),普洱镇府会给召斋土把总职衔。传至刀正朝,以军功实授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实行“胡汉分治”,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设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万户置1内史,凡43内史,按户统治汉人,共40余万
元代书法家。字子仁,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曾登进士,官至江浙行枢密院经历。工书,师虞永兴,尤擅楷书。
元代都城。即今北京市。蒙古人称“汗八里”,意为“汗城”。原为金都城,名中都。元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取之,复燕京旧称,作为统治汉地的据点。太宗六年(1234),置中州断事官,辖中原诸路。宪宗元年
德昂语音译,又称斯美、木宗,意为“佛爷”。德昂族中的专职僧人。主职为死者念经超度,率新入寺的小和尚膜拜偶像,传授教规、戒律,学习佛经。会卜卦,须遵守八大戒律,即戒奸淫、打骂、欺骗、伤害、喝酒、偷窃、杀
即“丸都城”(129页)。
壮族民间故事。流传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内容叙述壮族侬智高起义失败后,壮族地区被封建王朝残酷镇压与剥削的惨状,并述有一老人曾在一山洞看见一面“天鼓”,旁有一白发老人云:此鼓乃“侬天子”(即侬智高)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