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见“涅剌部”(1933页)。
?—1777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貉、秽貊、貊,单称(一作秽、、)或貊(一作貉、貊),也与其他族连称貉狄、胡貉、蛮貉、夷貉。有说与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又名文殊寺,因寺址在开封文殊街,故名。建筑雄伟,门楼巍峨,大殿广阔,七间四进。北廊下有清人郑怀玉等所立寺碑,谓:“河南汴梁城(今开封市)鼓楼迤东北文殊寺街旧有清真寺一座,创自唐,
参见“藏币”(2567页)。
?—1149金熙宗皇后。亦作裴摩申氏。女真族。太尉忽达之女。天会十三年(1135),熙宗即位,封贵妃。天眷元年(1138),立为皇后。皇统元年(1141),熙宗受尊号,册为慈明恭孝顺德皇后。二年,生子
碑铭。康熙四十年(1701),清军平定驻打箭炉营官喋巴昌则集烈之乱后,提督岳升龙奏请于泸水旧渡口建铁索桥,四十五年(1706)桥成,四十七年康熙帝赐名泸定桥,并亲自撰文,勒石树碑以纪其事。碑文载《卫藏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即“大藤峡”(91页)。
见“额色尹”(25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