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巴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随即手舞铁刀,双目紧闭,口念咒语,伴着鼓点起舞。舞毕,挖出木制女鬼,弃之野外,以示鬼被逐走。一般只由族中某些姓氏担任,实行父子相传。有自己固定信徒,即每个家庭属一个丁巴。如该丁巴失去群众的信任,可投向另一丁巴。主持宗教活动后,可获得奉献的礼品。信徒在春节时要向其拜年送礼。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随即手舞铁刀,双目紧闭,口念咒语,伴着鼓点起舞。舞毕,挖出木制女鬼,弃之野外,以示鬼被逐走。一般只由族中某些姓氏担任,实行父子相传。有自己固定信徒,即每个家庭属一个丁巴。如该丁巴失去群众的信任,可投向另一丁巴。主持宗教活动后,可获得奉献的礼品。信徒在春节时要向其拜年送礼。
书名。南宋赵珙(旧误为孟珙)撰。1卷。南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作者奉使蒙古军前议事,至燕京(今北京),见到总领蒙古军的木华黎国王。归后将亲身闻见著录成书,记述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国的事迹。全书分立
古地名。春秋末越国之南界。《国语·越语上》:“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在今浙江诸暨县境。
即“晃豁坛”(1867页)。
即“纳喇特岭”(1273页)。
即“质孙宴”(1467页)。
见“亦文山卫”(873页)。
见“阿骨打”(1212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汉语音译,“移赉”意为“三”,“勃极烈”为“官长”之意,合为“第三位重臣”。因在勃极烈系列中位次于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故名。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
“侬峒起义”后建立之国号。北宋宝元二年(1039),侬存福建于广源州(治今越南北部高平省),同年被交趾李氏王朝所灭。详见“侬峒起义”(1462页)。
1746—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南永绥(今花垣)黄瓜寨人。苗族。原为寨老。家贫。靠烧炭、打猎为生。习武功,善用刀矛枪弩,性情刚毅勇猛,以善猎著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