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外。参见“老”(686页)。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外。参见“老”(686页)。
?—1854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清咸丰元年(1851),随堂弟※石达开参加金田太平军起义。在石达开麾下参赞军事。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封国宗。奉命率兵2万与赖
见“儋耳国”(2516页)。
壮族古代舞蹈。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各土州县。盛行于宋、元、明、清时期。土官之家结婚半年后,举行“出寮”典礼,男女表演此舞,故称。舞蹈集体育、杂技、舞蹈于一身。表演者随着音乐节奏,或骑马飞枪,或走球不倒
1604—1674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又作噶玛巴·却英多吉。藏族。生于青海果洛堪希塘。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被迎入寺院学经。次年,举行戴冠典礼,随巴卧祖拉嘉措在拉钦寺受戒,得阅甘珠
参见“菩萨”(1989页)。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见“兀慎歹成打儿汗打儿麻台吉”(113页)。
见“罗苴子”(1416页)。
又称侗台(侗泰)语族或黔台语族。汉藏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壮傣、侗水、黎、仡央4个语支。壮傣语支又称台语支,包括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
见“匋钪冷”(1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