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绶
明末清初浙江诸暨人,幼名莲子,一名胥岸,字章侯,号老莲、小净名等。青年时受业于刘宗周、黄道周。崇祯时国子监生。授舍人。召为内廷供奉,不就。明亡,鲁王、隆武帝先后授职,亦不赴。清顺治三年(1646),清兵陷浙东,出家云门寺,改号悔迟、悔僧、九品莲台主者等。善绘人物、花鸟、草虫、山水,以卖画度日。晚年归里,卒于枫桥。著有《宝纶堂集》、《避乱草》、《筮仪象解》、《题画诗》、《白课诗》等。
陈洪绶
明末清初浙江诸暨人,幼名莲子,一名胥岸,字章侯,号老莲、小净名等。青年时受业于刘宗周、黄道周。崇祯时国子监生。授舍人。召为内廷供奉,不就。明亡,鲁王、隆武帝先后授职,亦不赴。清顺治三年(1646),清兵陷浙东,出家云门寺,改号悔迟、悔僧、九品莲台主者等。善绘人物、花鸟、草虫、山水,以卖画度日。晚年归里,卒于枫桥。著有《宝纶堂集》、《避乱草》、《筮仪象解》、《题画诗》、《白课诗》等。
陈洪绶
唐初刘黑闼年号(622—623)。凡二年。
一作伏尔哈城(《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在今吉林吉林市北。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大败乌拉部酋长布占泰于此。
约前372—前289战国邹(今山东邹城东南)人,名轲,字子舆。鲁桓公子仲庆父(亦称孟氏)之后,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发挥子思学说,形成思孟学派。历游齐、宋、滕、魏等国。一度为齐宣王客卿,因主张不见用,退而
书名。一作《此山集》。元周权撰。十卷。权,处州(治今浙江丽水)人,号衡之、此山。曾游京师,有诗名。是集为陈旅选定。通行有《元四家集》及《择是居丛书》本,均据至正刊本影印。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刑部。正统六年(1441)定制为南京刑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十三清吏司各郎中
见“锦衣卫侍卫将军”。
官署名。简称“柔远司”。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王、公等及各地喇嘛的俸禄、朝贡、随围、赏赐、宴飨等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
唐方镇名。(1)光启元年(885)置,治洋州(今陕西西乡)。辖境屡变,久领洋、蓬、壁、果等州,约当今陕西佛坪、洋县、西乡、镇巴及四川仪陇、营山、蓬安、西充、南充、岳池、通江等市县地。天复中,为王建所据
官署名。亦名提法司。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厘定各直省官制,将原提刑按察使司改置。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监督各级审判厅,调度检察事务及监狱。署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设科长一人,科
即“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