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司
官署名。隋唐至宋为尚书省刑部四司之一。详“都官①”。
官署名。隋唐至宋为尚书省刑部四司之一。详“都官①”。
西晋人。官至襄阳令。著有《魏晋世语》。
即将丁银摊入田赋按亩征收地丁银。
唐时关于追捕逃亡人的法令。包括逃亡的囚犯、征人、防人、流人、移乡人、奴婢、谋为“寇贼”和“盗贼”者、杀伤人者。对追捕的办法,捕获盗贼、奴婢的赏例以及阑遗物(失物)的招领办法亦有规定。令文散见于《唐律疏
?—1363元末扬州高邮(今属江苏)人。从朱元璋起义,任诸全知州。出奇兵挫张士诚军。后为叛将谢再兴所杀。
又译蒙郭勒津。明蒙古部名。达延汗统一蒙古后,属右翼三万户之一土默特万户,明人有时用作土默特的代称,亦称达延汗第四子多伦土默特部领主我折黄台吉为满官嗔。
晋巴西西充(今四川阆中西南)人,字元彦。蜀名儒谯周孙。西晋末,知世将大乱,预绝人事,内外宗亲概不相见。察举不就。李雄据蜀,束帛安车征召,皆不应。常冠皮弁、弊衣,躬耕山林。永和三年(347)安西将军桓温
见“鸭赤”。
宋代医官阶官名。政和三年(1113)增置,从八品。
书名。 近人瞿鸿撰。 一卷。辑录清乾隆至同治朝有关军机处谕旨而成,可考见清军机处制度沿革。有民国年间手稿影印本。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又称挽僮。晋制,帝后出殡,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为挽郎,牵行灵柩唱挽歌。南朝宋陈、北魏、唐、宋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