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明
端明殿学士之简称。
端明殿学士之简称。
1637—1704清福建莆田人,字奋斯,号古愚。顺治举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授三河知县。三十年官工科给事中,屡上弹章,参劾顺天学政李光地等内外官员。与郭琇并以敢言著称,时称“彭郭”。三十七年任贵
乐生、舞生之合称。专备大祀、宗庙、社稷、山川、孔子及各山陵祭祀演奏乐舞之用。明代隶神乐观,由太常寺协律郎等官教习。每遇祭祀,先期于本观演习。各种祀典所用人数皆有严格规定。洪武初,选用道童,其后乐生用道
1574—1644明湖广浏阳(今属湖南)人,字征吉。万历进士。历太仆卿、南京刑部尚书。崇祯三年(1630)官至刑部尚书。以办乔允升案忤帝意,贬秩视事。后又以办周奎家丁杀人案忤周皇后,再次贬秩。七年免职
商办企业。清光绪五年(1879)卫省轩创办于广东佛山。三十四年改名巧明光记火柴厂。宣统二年(1910)资本达二万元,有工人二十名。1930年改组为巧明公记火柴厂。
官库名。宋代置,隶太常寺,掌收储大乐祭器,设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
西汉时乌孙小昆弥。成帝时,其兄安日被杀,汉命继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甚强,恐为所并,使人诈降,伺机刺杀之。汉遣中郎将段会宗持金币与都护立雌栗靡季父、解忧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久之,末振将亦为大昆弥
宫殿名。明代北京紫禁城诸殿之一。即今故宫保和殿。嘉靖四十一年(1562)改谨身殿置。其南为中极殿,其北为乾清诸宫,皆在大内中轴线上。
唐人。宣宗时任修撰官。奉命与崔瑑、郑言、杨绍复等修撰《续会要》。
明真定新河(今属河北)人,字应元,自号海翁、鹅池生。年二十余即弃家远游。正德间寓居江陵(今湖北荆州),后以怀才不遇,投江自尽。工诗文,善绘人物,师法吴伟,落笔不拘形似。兼工山水。著有《鹅池集》、《燕石
唐方镇名。广德二年(764)置湖南观察使,治衡州(治今湖南衡阳市)。领衡、潭、邵、永、道五州。大历四年(769)移治潭州(治今湖南长沙市),后又增领连、郴二州。中和三年(883)升为钦化军节度使,光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