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桥仓
唐咸亨三年(672),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运晋绛之粟以赡之,并于渭南县东置此仓,作为渭河与关中漕渠沿岸之继运站。自江淮所运之米,每年留四十万石输于本仓。
唐咸亨三年(672),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运晋绛之粟以赡之,并于渭南县东置此仓,作为渭河与关中漕渠沿岸之继运站。自江淮所运之米,每年留四十万石输于本仓。
亦作合剌温山、合剌浑山、哈剌温只都山。见元、明史籍,指今大兴安岭。蒙古客列亦惕部的王汗,被叔父古儿汗打败,逃至此山;成吉思汗封木华黎为国王,东境至此山。
968—1022即赵恒。北宋皇帝。公元997—1022年在位。太宗子。太平兴国八年(983)封韩王,端拱元年(988)封襄王,淳化五年(994)封寿王,任开封尹。至道元年(995)立为太子,判开封府事
即“曼噶赖·苏雅”。
历(曆)历法名。五代前蜀颁于永平二年(912)十二月。已佚。
官名。北魏、东魏、西魏、唐置。属大行台。如分曹治事,则冠以曹名,如大行台吏部尚书、大行台度支尚书等。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兵部、民部、工部尚书各一人,正四品。武德八年(625),废陕东道大行台尚
?—1644明宗室。崇简王朱见泽后裔。万历四十年(1612)袭封。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克河南汝宁,被俘,封为襄阳伯。后因拒绝招降未下州县,被杀于泌阳(治今河南唐河)。
蒙古语,“忽剌罕”意为捕盗,“赤”犹言“者”。蒙、元怯薛执事之一。《元史·兵志二》:“捕盗者,曰忽刺罕赤。”
明代税收之一。客商贮货官私塌房所纳之税。朱元璋定都南京,于三山诸门外,建塌房数十楹。凡贮存货物者,除纳商税及免牙钱外,还须缴纳塌房税,为其货值三十分之一,其货听客商自行买卖。宣德四年(1429)以户部
北宋治平三年(1066)分建安县置。与建安县同治建州城(今福建建瓯市),辖州治西北偏。南宋时与建安县同为建宁府治,元同为建宁路治。明清复同为建宁府治。1913年与建安县合并为建瓯县。
①南朝宋、齐地方官吏之任期制度。晋宋旧制,宰人之官,以六年为限。宋孝武帝孝建年间,以六年过久,改以三周(三年)为满,谓之小满。齐武帝永明元年(483)三月诏“莅民之职,一以小满为限”,遂成定制。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