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作
明代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与石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务。
明代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与石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务。
唐咸亨三年(672),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运晋绛之粟以赡之,并于渭南县东置此仓,作为渭河与关中漕渠沿岸之继运站。自江淮所运之米,每年留四十万石输于本仓。
①唐代铜币名。乾封元年(666)铸。径一寸,重二铢六絫,以一当开元钱十,与开元钱并行。次年,因新钱作价过高,旧钱多被民间收藏,以致商贾不通,米帛价贵,高宗乃诏复行“开元通宝”钱,故此钱行一年即废。②五
书名。清陈澧撰。六卷,辑文二百二十篇。由其弟子廖廷相等编辑,光绪十七年(1891)菊坡精舍刊印。撰者曾著有《东塾读书记》及《汉儒通义》,乐律声韵、天算水地方面亦有专书,是集则特录其绪余。其中仍以考证经
战国时楚国人。悦周公、仲尼之道。曾游北地,北方学人未有超过其学者。见《孟子·滕文公上》。
东汉灵帝年号(178—184)。凡七年。
全称《重详定刑统》、《重定刑统》,简称《刑统》。宋重要法典。建隆三年(962),因《大周刑统》条目浩繁,且有法意不明之处,不便使用,命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主持修订。乾德元年(963)成书。除以《大周刑统
书名。一名《国朝馆选录》。清沈廷芳初编,佚名续编。三卷。辑录历科庶吉士姓名籍贯而成。始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迄同治十年(1871)辛未科。有同治刊本。
书名。一作《行在河洛记》、《刘氏行年记》。唐刘仁轨撰。二十卷,一作十卷。记述隋末李密和王世充事。末两卷记载隋都大兴城(今陕西西安)的宫殿池苑状况。已佚。《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
见“户部都拘辖司”。
宋太宗时,各州设置惠民仓,粮价稍贵,即减价向贫民粜粮,但每人不得超过一斛。真宗以后,名存实亡。南宋时,有些地方还设有惠民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