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历史知识>各省官制通则

各省官制通则

亦称《奏定各直省官制章程》。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颁布。共三十四条。规定一省或数省设总督一人,每省设巡抚一人,总督所驻省份不另置巡抚,即以总督兼管。督抚于各部咨行筹办事件均有奉行之责。督抚衙门各设幕职佐理文牍,分科治事。除东三省外均置三司:布政司、提学司、提法司。各省应设劝业道与巡警道,两道每省各设一人,应设属员分科治事。各省酌情裁撤一些司道局所。各省地方分为府、直隶州、直隶厅三种;各府所属地方分为州、县两种。各州厅县酌设警务长、视学员、劝业员、典狱员、主计员等佐治各官,分掌事务,并裁撤原有佐贰杂职。各州厅及各州县应将所管地方酌分若干区,各置区官一员。各省应就地方情形分期设立府厅县议事会、董事会;分期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分别管理各项诉讼及上控事件。并对各级官员的职掌、权限等作了规定。

猜你喜欢

  • 四川行省

    元十一行省之一。中统初,置陕西四川行省,至元八年(1271)罢,以省臣行四川省事于兴元(今陕西汉中)。同年十二月,置四川行省于成都。十年,因四川地为安西王属领,罢行省,分置东、西川二行枢密院,主持四川

  • 桃红巴拉墓

    约春秋末战国早期的北方少数民族墓葬群。位于今内蒙古伊克昭盟杭锦旗桃红巴拉东南3公里。1973年发掘的六座墓皆南北向,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六墓排成一横列,大小不等,大者长3米,宽0.8—0.9米,小者长

  • 天乙

    即“汤”。

  • 阿敦衙门

    即“上驷院”。

  • 龙藏寺碑

    碑名。今存河北正定。隋开皇六年(586)刻。无撰书人名,《集古录》记为张公礼撰。楷书三十行,行五十字。宋欧阳修评其“字画遒劲,有欧(阳询)、虞(世南)之体”。历称隋碑第一。近人康有为评其“如金花遍地,

  • 鼠雀耗

    历代官府附加税之一种。为补谷物存仓,鼠雀盗食伤耗之粮米,规定一定额数加征之,官吏常以此为名,向民间多征。

  • 贵州省简称。因省境东北部在战国、秦代属黔中郡,在唐代属黔中道,故名。

  • 龙启

    五代闽惠宗王延钧年号(933—935)。凡三年。

  • 合尊

    宋恭帝赵㬎降元后出家为僧的法名。

  • 鞑靼战纪

    书名。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著。清兵南下时,作者先后在南京、杭州、绍兴、金华等地传教,亲历明清易代之变。此书即其见闻纪实。原文是拉丁文,汉译本据1654年伦敦英译本译成,略去原书所附中国地图,全书收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