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仲
即“庆父”。
即“庆父”。
书名。清陈鼎撰。全书一卷。康熙三十四年(1695)成书。系作者宦游南方边陲之地的见闻记录。其中记述闽、台、粤、桂、滇、黔一带,远及安南、天方(麦加)、三佛齐蛇类五十二种(摘自《山海经》十种未计)。除属
明初官田之一种。参见“蓝靛所”。
①(?—1082)北宋邛州(治今四川邛崃)人,字长卿。以父荫为将作监主簿,历河北西路、东路转运判官。提举成都府路茶事,两年间课羡七十六万缗,擢盐铁判官。除陕西转运使。治事苛严。元丰四年(1081),种
即“俄法借款”。
书名。清朱克柔撰。三卷。朱氏久居湖北,维新运动时创《萃报》,宣传变法。故是书有不少涉及变法和时政的文字可资参考。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刊本。
即“苏尼”。
相传为舜时人。石户,地名,即石户之农夫。与舜为友,舜欲以天下让之,不受,负妻携子隐于海岛,终身不返(《庄子·让王》)。
宋以来在瑶族地区所置官名。不同时期称谓不同。宋称瑶酋、洞主、洞长,元称山官,明清称瑶首、瑶目、瑶官、瑶总、山官、统领、瑶镇、总甲等。多由瑶族首领担任,少数由汉、壮族乡绅及下层官吏充任。职责是协助封建统
古代折收税物时高于市价的金额。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计钱而输绫绢”,即以绫绢等实物折价纳税。后物价愈下,税额虽不增,民间却须纳更多的绫绢。为使百姓皆有力纳税,朝廷命令实行虚估,虚估中高于市场实价那部
?—716一作泥涅可汗,又作匐俱。后突厥可汗默啜之子。唐圣历二年(699)受任为小可汗,号拓西可汗,位在两察上,领处木昆诸部。开元四年(716)嗣立为汗,旋为阙特勤击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