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狱
监狱名。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与黄沙治书侍御史同时设置,收禁黄沙治书侍御史所未判和已判的诏狱人犯及其他复审案件所应收禁的人犯。太康中撤销。其存在时间虽不长,却开创了在监察机构之下设置监狱的先例。
监狱名。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与黄沙治书侍御史同时设置,收禁黄沙治书侍御史所未判和已判的诏狱人犯及其他复审案件所应收禁的人犯。太康中撤销。其存在时间虽不长,却开创了在监察机构之下设置监狱的先例。
官名。即宗正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宗正少卿。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左郎将。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储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西夏官位。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
官名。即左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将军。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清朝同知之别称。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