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
官名。参见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掌统称。典即指典记、典言、典簿、典闱、典籍、典乐、典宾、典赞、典宝、典衣、典饰、典仗、典膳、典酝、典药、典饎、典设、典舆、典苑、典灯、典制、典珍、典彩、典计、典正,掌即指掌记
清朝五贡之一。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康熙元年(1662)曾停贡,十一年仍开贡例。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称为副贡。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
官名。简称浙江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浙江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浙江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名。北周置胶工中士,正二命;胶工下士正一命。掌用兽类皮角煮而成胶,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官名。南朝梁置,郡县属官,职掌送离任长官至京师或其他任所。
官名。西汉高庙卫寝之郎。武帝时车千秋曾任此官,见《汉书·车千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