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下属机关,掌管国家公债事务。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规定,其职掌为:一、公债的募集和发行;二、公债的出纳管理;三、公债的偿本和付息;四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京朝官充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参见“典夷乐中士”。
官名。辽朝刺史州官员,在刺史下。
官名。本五代、宋时党项部落政权首领所受封,统部落兵马。宋太宗雍熙二年(985)李继迁占银州、预署官员时设置。李德明继立相沿,以党项入任之。元昊建国于十二监军司中设此职, 则不分党项与汉人,悉以委任。
官名。 十六国前燕置。《晋书·慕容载记》: “ (慕容) 钟律郎郭钦奏议以承石季龙水为木德, 从之。 ”北魏亦置, 为秘书省属官, 负责
汉朝司徒、司空合称。《后汉书·袁绍传》:“故太尉杨彪,历典二司,元纲极位。”时彪代董卓为司空,又代黄琬为司徒。东汉司徒与司空的合称。《后汉书·袁绍传》:“太尉杨彪,历典二司。”注:“彪代董卓为司空,又
官名。唐高宗龙朔三年 (663)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下,掌谕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分隶左、右春坊。宋朝仁宗、神宗、钦宗为太子时皆置,以他官兼任。金朝置为东宫僚属,正五品,掌赞谕道德、侍从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
满语官名。汉译为“副司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