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陕西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陕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室、勋戚、文武官吏之廪禄及延绥等各镇之俸饷。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民科、支科、金科、粮科、火房等机构办事。兼掌各省茶课及京中各项支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理后军都督府,行人司,在京府军后等十一卫及河东盐运司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经承若干人。并掌甘肃、新疆刑名之事,收办西安将军等处之文移。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二等译官

    见“译官”。

  • 六馆

    学馆合称。唐朝指国子监所领六学馆: 太学、四门馆、广文馆、律学、书学、算学。《昌黎集》卷一四《太学生何蕃传》:“于是太学六馆之士百余人”,“请谕留蕃”。

  • 国史院同修撰

    见“国史院”。

  • 肆师

    官名。《周礼》春官大宗伯属官。一说为周朝置。掌祭祀之位及陈列牺牲礼器。《周礼·春官》:“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

  • 总宪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 右监军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后主建兴十二年(234),诸葛亮卒,姜维还成都,自中监军、征西将军迁任,兼辅汉将军,统领诸军。官名,三国蜀置,掌统兵监军事,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三国志·

  • 纲辖

    尚书左、右丞别称。

  • 折冲府

    即“折冲都尉府”。官署名,为折冲都尉府的简称,详“折冲都尉府”条。

  • 壮威将军

    见“十壮将军”。

  • 述职

    ① 周朝诸侯朝见天子,陈述职守。《左传·昭公五年》: “小有述职,大有巡功。”杜预注: “诸侯适天子曰述职。”《孟子·梁惠王下》:“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②上任。《魏书·崔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