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蛮校尉
官名。东晋改南夷校尉置,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立府,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僚属。四品。南朝沿置。宋四品,陈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名。西晋置南夷校尉,秩第四品,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南齐亦置镇蛮校尉,隶宁州,梁陈沿置,陈制秩第六品。
官名。东晋改南夷校尉置,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立府,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僚属。四品。南朝沿置。宋四品,陈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名。西晋置南夷校尉,秩第四品,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南齐亦置镇蛮校尉,隶宁州,梁陈沿置,陈制秩第六品。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并马军粮料院、步军粮料院置,掌马、步诸军给授俸料批书券历。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太府寺。参见“粮料院”。
明清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 (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魏书·尉羽传》:“驾部令,转主客给事。”位次主客给事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三品上。
即“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
官署名,汉置,为侍中的官署。《后汉书·孝灵帝纪》:“侍中寺雌鸡化为雄。”参看“侍中”条。官署名。侍中本义是入侍天子,西汉时为加官。《通典》说侍中在“汉代为亲近之职”,“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官名。东汉灵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时以董卓任之。魏晋南北朝沿置,地位重要,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晋、南朝宋时多兼任刺史,或持节、都督相邻数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常以宗室诸王任之。梁或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秩从三品。掌世祖母唆鲁禾帖尼别吉大营帐及大都打捕鹰房户。隶中书省兵部。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为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经历、知事各一员。官署名
魏晋南北朝时诸公、军府僚佐、属吏对府主的尊称。《晋书·贾谧传》: “果见(贾)充行至一府舍,侍卫甚盛。府公南面坐,声色甚厉。”《北齐书·陈元康传》: “迁司徒府记室参军,尤为府公高昂所信待。”唐、五代
官名。南朝齐、梁置,隶太子左、右卫率,为东宫侍从武官。北齐亦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