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命事件查办处
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简称查办处。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向皇帝报告。
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简称查办处。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向皇帝报告。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考功司置,掌有关令、丞考功之事。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北魏末置。孝武帝欲讨高欢,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统率中军,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见《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周书·念贤传》。
官名。北魏置。掌管羌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官名,为西域校尉或长史属官。校尉或将兵长史之别部领兵军官称别部司马,简称部司马。《后汉书·孝安帝纪》:“车师后王叛,杀部司马。”
官名。明朝尚宝司长官。定制一人,正五品,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初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其后多以恩荫寄禄,遂无定员。官名。明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员
官名。明洪武中(1368—1398)改秘书监丞而置。掌内府书籍,十三年革。
即中兵参军。
官名。三国魏置。《魏书·羌姚苌传》:“(姚苌) 祖柯回,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以功假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官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军。《晋书卷116·姚弋仲传》:“柯廻为魏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