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曹
官署名。北魏前期置,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多以侍中、殿中尚书、吏部尚书等官参、治、录其事。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署名。北魏前期置,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多以侍中、殿中尚书、吏部尚书等官参、治、录其事。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临时法制院、侨务局等机构,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国民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编译员十至十五人,均掌编译之事。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需事务。军一级设总军需官,镇一级设正军需官,标一级设副军需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名。明清工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 (1403—1424)中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定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
周朝县下设四郡,每郡置一监,掌山林川泽,合称四监。参见“监”。
官名。北魏末北海王元颢置。统领后军事务。《魏书·孝庄帝纪》:“行台崔孝芬、大都督刁宣破元颢后军都督侯暄于梁国,斩之,擒其卒三千人。”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官名。即司市钱府丞,掌钱府事,新莽始建国二年 (后10) 置。长安、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五均司市师均设,员一人。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钱府事。参看“钱府”条。
简称“圆明园护军营总统大臣”。清朝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之长官。雍正二年 (1724) 初设圆明园护军营,简选王公大臣二人统辖营务。乾隆十六年(1751)定为总统大臣,由王公大臣内特简,无定员。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