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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师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 脱思马路元帅府

    即“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

  • 大理院刑科第三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

  • 朴大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檐衣人为朴大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 戎帅

    军中主帅。唐代韩愈《清边郡王杨燕奇碑文》:“其父为之请于戎帅。”

  • 五爵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尚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为三。”注:“爵五等:公侯伯子男。”

  • 供给

    官名。又称“供给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柴炭、笔墨、纸张等。

  • 科布多参赞大臣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

  • 典翼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柴”。

  • 传诏

    官名。北魏置。掌传达皇帝诏命,及宣召大臣。地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