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使司知事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
官名。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属区的行政主官。参见“市自治制”。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举行恭谢大礼时置,以翰林学士充任,掌有关仪制之事。
即“博尔赤”。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①官署名。宋朝大理寺左断刑下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②吏名。宋朝吏部、御史台置。指掌司法刑狱的官署。《魏书·甄琛传》:“付法司科罪。”《隋书·赵绰传》:“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至光绪(1875—1908)间改为一人。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满洲官缺。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京官除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京府、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
官名。即“大长秋”。十六国后燕、北魏亦称“大长秋卿”。参见“大长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