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清负责暹罗(今泰国)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万历(1573—1620)年间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复改为主计处,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参见“
唐代门下省在宫中左掖,故称左掖或左省;中书省在宫中右掖,故称右省或右掖;又统称掖省。《新唐书·刘祥道传》上疏陈六事:“掖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所归。”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安。见“六爵”。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明朝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同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定满、汉各一人,从二品。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为典礼院,遂废。详“礼部左侍郎”。
官位。潘岳《西征赋》:“寮位儡其隆替,名节漼以隳落”。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名。唐朝置为太子内官,三员,从八品,掌东宫首饰、衣服、巾栉、膏沐、服玩、仗卫等事,隶司则。女官名。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从八品,掌首饰、衣服、中栉、膏沐、玩物、仗卫等。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官名。清置,见“伊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