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参见“从事”。官名,也称从事,为诸从事之总称,各掌一方面的事务。《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
官署名。即吏部考功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考功。
使职名。唐宣宗大中三年(849)改备边库为延资库后置,初以度支郎中判,四年以宰相判,掌收纳度支、户部、盐铁三司钱物。五代后梁太祖时,以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官名。唐置,为延资库长官,以宰相兼任
官名。清代设此武官,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与都司、千总、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历代职官简释·河营参将》。参看“河道总督”条。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
官名。①唐朝中后期诸节度使置,掌整肃军纪,《全唐文》卷四一三常衮《授张自勉开府仪同三司制》: 都虞候“职在刺奸,威属整旅,齐军令之进退,明师律之否藏”。其职颇重,有继任藩帅者。元帅、都统出征,置中军都
官名。西汉置,长安四市均设,为市长副职,属左冯翊,主管市政。官名,西汉置,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参看“长安市令”、“长安市长”条。
官名。西晋惠帝所置六曹尚书之一,三品。旋省并左民尚书。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 (424)复分置,不久罢。参见“左民尚书”。官名。晋惠帝置,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也称右户尚书。见《晋书·职官志·列曹尚书
官署名。①明清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之机构。掌理省署抄目、出纳文书之事。设司务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②清朝同治三年(1864)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置,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