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左、右巡使。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尚书设。从一品。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宣统三年 (1911),改民政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长官,员额一人。见“民政部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官名。《周礼》地官所属有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山下士六人;小山下士二人。主管山地的政令。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山虞中士,正二命;山虞下士,正一命。《唐六典·尚书工部》“虞部员外郎”条说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尉马曹者称尉马曹御史,掌厩马。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置,掌大理寺狱。五年新官制行,改为大理卿。
宋代的宰相、翰林学士、御史称三告官。宋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二》:“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①帝王当政叫在位。②居官任职。《尚书·虞书 ·大禹谟》“小人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