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谕饬大学士、九卿、督抚,公举能潜心经学、老成敦厚、纯朴淹通之士,不拘进士、举人、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均可推荐。至十六年 (公元175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官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都统军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射声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辽朝置。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主刑狱。
官名。北洋政府置,由台长改称,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见“中央观象台”。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置尉曹,主徒卒转运事。郡国亦置,尉曹掾见《巴郡太守张纳碑》,尉曹史见《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辛为尉曹,共本使。”“本”字疑为“卒”字之讹。郡
官署名。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康熙三十年 (1691) 设。掌邮传驿递事务,负责管理盛京二十九驿站。凡驿员传递文书经过者负责验看邮符,并供应其所需役夫马匹。设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笔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