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路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掌察天气阴晴。洪武元年(1368)改太史院为司天监,遂罢。
陆军相当官。设于团本部,由中尉或少尉充任,员额一人,掌军中旗帜。
官名。 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 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中。
官名。金朝置,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大呼药下,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司农卿。
官名。元朝置。秩正五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