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冶丞
官名。见“西冶令”。
官名。见“西冶令”。
①官署名。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掌宗
官名。晋代都水参军的属官有都水令史,其地位在都水谒者之下。
女官名。金设此官,掌御膳食,调和凉热等,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名。 西周置。 掌放牧牛的山官。《匜铭》:“牧牛辞誓成,罚金。”
官署名。唐代宗宝应二年(763) 置,考核官吏。京察与御史台、外察与诸道观察使共同进行,各访察官吏善恶,其功过稍大,事当奏者,立案成便奏,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具状报吏部考功司; 其功过稍小,理堪惩劝者,
见“录书”。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
官名。见“内翻书房”。官名。清置,为内翻书房的主官,见“内翻书房”。
官名。北魏、北齐为“大宗正少卿”的省称。隋、唐、五代为宗正寺次官,亦称“宗正寺少卿”,通判本寺事务。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 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初一员,后增为二员,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