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俸
参见“住俸”。
参见“住俸”。
周朝称有权势的官吏。《尚书·周书·无逸》: “君子所其无逸。”孔颖达疏引郑玄说: “君子,止谓在官长者。”
官名,汉置,仅次于将军。大将军营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掌一部兵马,俸比二千石。属官有司马一人,掌领兵,俸比千石。见《后汉书·百官志》。
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即“奚六部秃里太尉”。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掌马及杂畜的牧养。《魏书·宇文福传》: “(宇文福)除都牧给事。”“时仍迁洛,敕福检行牧马之所。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添置上将军前为左千牛卫长官。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皇帝受朝之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宋朝置为环卫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属太常卿。梁流外三班。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综理全司事务。
见“勋武前锋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