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男”。分为四等,叙正二品,不加美名。参见“男”。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犯罪,降等注授差遣,无等可降者,授远小去处。称为降授。系衔首带“降授”二字。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则降等注授差遣;无等可降者,授以远小去处。凡降授官,其衔首均带“降授”二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
官名。元朝设此官,从四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等事。其属官有钤辖、提控案牍等。见《元史·百官一·拱卫直都指挥使司》。
官名,三国吴置,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参看“东观令”、“东观左丞”条。
官名。①隋初左监门府次官,置二员,正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左监门将军置,为左监门府长官,一员,正四品,分掌门禁守卫。唐初复为左监门府将军,后改为左监门卫将军。
汉代选举的途径之一。《汉书·艺文志》说:“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为尚书御史、尚书令史。”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英大臣兼。二十八年,始设专驻义国(意大利)大臣。辖二等参赞官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康熙三十四年(1695)设。正五品。满洲旗各三人,蒙古、汉军旗各一人,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以缉捕盗贼。
官名。宋朝大礼五使之一,以御史中丞、枢密直学士、知制诰、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官名。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常由御史中丞充任,事毕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