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事务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七月设置,属国务院,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十二人;执事官四人,掌理接待和翻译事务。征得国务总理同意,并得酌设名誉顾问。内部分设总务处和五科:总务处分设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课和承值所;五科为民治科、边卫科、劝业科、封赉科与宗教科。直辖机关有蒙藏研究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参见该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七月设置,属国务院,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十二人;执事官四人,掌理接待和翻译事务。征得国务总理同意,并得酌设名誉顾问。内部分设总务处和五科:总务处分设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课和承值所;五科为民治科、边卫科、劝业科、封赉科与宗教科。直辖机关有蒙藏研究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参见该条。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属御用监。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设掌房内官一人,协同内官数十人。
即列卿。《尚书·洪范》有“卿士惟月”,传曰“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后世便本此称列卿为月卿。高适《送柴司户充刘卿判官之岭外》诗:“月卿临幕府,星使出词曹。”
见“御仗五职”。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诏狱亭部,掌审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官府。《北齐书·魏收传》: “(魏)季景、(魏)收初赴并,顿丘李庶者,故大司农谐之子也,以华辩见称,曾谓收日: ‘霜朝便有二魏。’”即指魏收等进入当时在晋阳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三十人,掌守护桥梁之事。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奉令,正七品;奉丞,正八品。掌奉宣太后旨意。
官名。西周设置,《扬》说:“官量田佃。”(《三代《九·二五·一)《柞钟》说:“五邑佃人事。”(《文物》1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祠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祠祀、享祭、天文、
官名。唐德宗贞元八年(792)罢校理官而置,二员,从九品上。宪宗元和二年(807)复校理官而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