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司
官署名。即“职方清吏司”。
官署名。(1)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的远近及周边少数民族归化之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宋初职方司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掌收受诸州图及图经。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掌管本司之事,掌管地图、图经等。后来或由本司郎官兼领库部,或由兵部郎官兼领本司。金元兵部不分司,故无职方司。明清改称职方清吏司,参见该条。(2)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行政区划;二、官地收放; 三、民地调查;四、土地图志。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次年调整职方司的职掌为:一、行政区划; 二、土地调查、测绘;三、土地收用;四、河堤、海港和其他水道工程;五、道路桥梁的修缮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