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课

考课

依据一定标准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秦汉分常课、大课。常课每年一次,大课三年一次。由两个系统进行,一是中央课郡、郡课县,为中央对地方的考课; 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长官课其属吏,为上级对下级的考课。均评其殿最,升降赏罚。魏晋沿之。官员任职一定时期 (一年或三年) 后,由其直属长官对其功过加以评定,并记入“考簿”。依此决定官员升黜。唐朝则由尚书省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掌管。应考者皆具录当年功过行能,由本司 (州) 长官对众读议优劣,依四善二十七最标准,定为九等考第; 所在官署按规定名额平衡校定,再报送尚书省。考功郎中、员外郎、监考使、校考使分别检覆后,京官集应考之人对读注定,外官对朝集使注定,最后向皇帝奏闻。亲王及中书门下与京官三品以上,外官五大都督则以功过状直接向皇帝奏闻,由皇帝亲见裁定其考第。宋朝亦称磨勘,设审官院、考课院署理其事。审官院考京官,考课院考幕职地方官。官员任满一年为一考,由上级官府考校优劣。以四善、三最 (或四最)考校守令,以七事 (或十五事) 考校监司。考校入优等或上等者得减选、升资或转官。明朝分考满、考察两种,二者相辅而行。考满根据功过决定升降,其法为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以此决定升、复职和降职,考察主要针对予以处理的官吏。其法为京官六年,谓之京察; 外官三年一朝觐,察典随之,谓之外察。清朝则有京察、大计之分。对象分别为京官和外官,京察三年一次,由部院司长官主持,分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大计亦三年一次,先由各级地方长官察其优劣,申报督抚,审核送部。参见“”。


考核官吏政绩的好坏叫考课。课,考核。《汉书·京房传》:“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朝臣与京会议温室。”

猜你喜欢

  • 军学处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暂设机构。掌全国各项军队训练及陆军学堂的教育、学术成绩等事项。主官有处长一人,司内分设教育、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辎重队六科,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编辑员、绘图员、录事若干人;另

  • 太子中允

    东宫官名。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后不置。唐太宗贞观(627—649)初改太子中舍人置,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内允,旋复旧名。龙朔二年(662),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元年 (670),复置。其后以二员

  • 成安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军器库副使置,为医官阶官,从七品。金朝为正七品下阶太医官。元朝为正六品太医散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成安郎。

  • 同知弘文院事

    官名。金置,为弘文院副长官,从六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见《金史·百官二·弘文院》。

  • 白间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掌冶事。

  • 掌察

    官名。周设此官,掌察四方邦国之事。见《周礼·秋官·序官·掌察》。

  • 漕臣

    转运使、副使通称。

  • 处置使司

    官署名。辽置,属南面边防官。太宗时韩德枢曾为平、滦、营三州处置使,掌三州边防军事。

  • 官箴

    ① 周朝百官箴戒周王的言辞。《左传·襄公四年》: “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当时有《虞人之箴》传世。孔颖达疏: “汉成帝时扬雄爱《虞箴》遂倣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后汉

  • 大官署稽察所

    官署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