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府中郎将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府事。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长官,各置一员,从四品上,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府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旅贲郎,显庆元年(656)复名中郎将。
武官名。唐置于十六卫,属于左右卫者,为翊一府与翊二府的主官; 属于其他诸卫者为翊府的主官,掌统各翊府卫士以供宿卫。北衙禁军中亦置之,如左右羽林军所属即有左右翊卫中郎将各一人。参见“左右卫”。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府事。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长官,各置一员,从四品上,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府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旅贲郎,显庆元年(656)复名中郎将。
武官名。唐置于十六卫,属于左右卫者,为翊一府与翊二府的主官; 属于其他诸卫者为翊府的主官,掌统各翊府卫士以供宿卫。北衙禁军中亦置之,如左右羽林军所属即有左右翊卫中郎将各一人。参见“左右卫”。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掌整理图书,供职一至二年后,许带职补外,并可超迁官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贴职之一。绍圣二年(1095),并入秘阁校理。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并掌本苑题奏咨行、补授职员之事。康熙二十三年 (1684) 设。一人,正五品。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官署名。唐朝始置,属太常寺。德宗贞元七年 (791) 置礼院直二人,九年置礼院修撰、检讨各一人。掌教礼仪,事许专达。五代沿置,掌郊庙之制,检讨礼仪故事。宋初设判院,掌礼仪之事。仁宗天圣元年(1023)
周朝行政区划名称。王城之外百里以内,分为六乡,每乡设一大夫管理政务。《周礼·地官·小司徒》:“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北魏置,属门下省。掌起草诏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位高于中书舍人。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兵器,其性质相当于兵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