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政堂省左、右六司中的次等司。左六司中为爵、仓、膳部,右六司中为戎、计、水部。不置卿,只有郎中、员外。
官名。北周置籍工中士,正二命;籍工下士,正一命。职掌阙载,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官名。清末学部实业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冶令。流外三品蕴位。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仪制、司祭二司各置主事一人。所辖有铸印局、教坊司等。职掌同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置,掌征收货物税及印花税。属财政部税务署,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王族子弟采邑的家臣在朝廷供职者,负责把朝廷政令向采邑君长传达。《周礼·秋官》:“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掌都家之国治,日朝以听国事故,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唐代五个官署总称,即御史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五官署。唐代李绰《尚书故实》:“台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
官名。西汉始置,《史记·仓公列传》记济北王有永巷长。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宦者,主宫中婢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