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补
见“特授”。
见“特授”。
官职种类。北魏置,隋、唐因之。指不带兵、没有实际职掌、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北魏末战事频繁,授官较滥,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可加散号将军,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医药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秦朝以赵高为中车府令。汉朝为太仆属官,置一员,主乘舆诸车。东汉秩六百石。三国魏沿置,六百石、七品。东晋、南朝皆隶尚书省驾部,梁、陈则为车府署长官,一班。北魏亦置,北齐、隋、 唐、 宋, 为太仆寺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韦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太宗天会七年(1129)置于东京曷苏馆。章宗明昌四年(1193)废。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置,尚书省南部曹长官。初员一人,后以南方州郡数量最多,权重政繁,故设员二人或二人以上。崔逞曾以此职录尚书三十六曹事。除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外,还统兵南进。多由本部属官迁任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从事对犯人进行文化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狱如未设专职教师,则对于犯人文化知识的教育由教诲师兼理。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直接办事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 在抗日战争期间其编制几经扩大,编制最大时期为一室三处:侍卫长室,专管委员长的警卫侍从,所辖警卫大队相当于一个营的兵力。第一处分设第一至第三组,第一组掌
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见“干办公事”。官名。亦称勾当官。勾当为主管之意,唐始用为职衔名称。《新唐书·第五琦传》记琦“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宋置勾当公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十说:“国朝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