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书·律历志》有治历邓平,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门下省御府局置,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四员。唐朝殿中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四员,掌供皇帝冕服、宫廷陈设,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皇帝;大朝会,设案。高宗龙朔二年
官名。即殿前承旨都知。
即唐代的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御史台。高宗龙朔二年,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秘书省为兰台,御史台为宪台,合称五台。见《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
宋朝学校职事名。真宗咸平三年(1000)东宫建学,设一员,副学长二员。仁宗至和元年(1054),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小学设二至四员,以学生担任,掌执行学规。哲宗时,太学设,掌依学生年龄序其位次。徽宗崇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柞氏下士八人,掌管除草及有关除草的政令。北周仿《周礼》司柞置司柞中士,正二命;司柞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
见“书写”① 。吏员名。金置,即“书写”,见该条。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官员上朝皆执笏,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魏晋南北朝时,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者乃簪。尚书令、仆射、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以紫皮裹之,称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二县置。大观二年(1108),复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户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南班宗室请受,非袒免以下亲降生分割财产、嫁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