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祭署
官署名。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掌各坛庙祭祀事宜。明朝天坛、地坛、先农坛、朝日坛、夕月坛、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祀丞二人。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下设协律郎五人,赞礼十四人,司乐二十三人。各坛庙亦设奉祀、祀丞等官。②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坛、庙、陵寝、大事等典礼事项,恭拟山陵、园寝名号及神祇封号,备办典礼所需卤簿、礼仗、器具等。置署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
官署名。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掌各坛庙祭祀事宜。明朝天坛、地坛、先农坛、朝日坛、夕月坛、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祀丞二人。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下设协律郎五人,赞礼十四人,司乐二十三人。各坛庙亦设奉祀、祀丞等官。②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坛、庙、陵寝、大事等典礼事项,恭拟山陵、园寝名号及神祇封号,备办典礼所需卤簿、礼仗、器具等。置署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
即“旗鼓佐领”。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副长官。见“军事部”。
驿站中的宿舍,即驿舍。《史记·田儋列传》:“田横乃与其客二人乘传诣雒阳。未至三十里,至尸乡厩置……”注:“《集解》应劭曰:尸乡在偃师(县)。瓒曰:厩置,置马以传驿也。”
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以仲督为不足问也,不当辟也。辟而不问,是失人也。’遂辞出,投劾而去。”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柔远司。
武官名。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北周则称副镇将,任此职者见王仲荦《北周六典》所引《法苑珠林》卷二十一:“建德三年(公元574年),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
官名。又称“大士”。详“大士”。官名。春秋时卫国设置,《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有“士荣为太士”的记载,杜预注:“太士,治狱官也。”
少数民族居住的县叫道。《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后汉书·百官五·县》:“凡县主蛮夷曰道。”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长官。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五品,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监正不常设,以监丞署职。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教圉人养马。每一圉师掌养马四匹。《周礼·夏官》:“圉师,乘一人,徒二人”,“掌教圉人养马”。官名。周设此官,掌教圉人养马。《周礼·夏官·圉师》:“圉师掌教圉人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