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督粮道

督粮道

官名。亦称粮道。明清漕运总督之属官。掌监察兑粮、督押运船等项漕务。明朝十三布政司各设一人,驻省城。清朝沿设,又称粮贮道。山东、浙江、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各一人,江苏二人,秩正四品。所属有库大使、典吏、攒典等。顺治(1644—1661)中始定南方各道每年粮船起帮,督运过淮,盘验毕回任料理新粮,由山东、河南粮道押运抵通。乾隆四十八年(1783)定各省粮道必须亲督漕粮至临清交盘后方回本任,惟山东粮道上下趱运,待漕督押送尾帮抵临清,然后回任。其他无漕粮省分之督粮道归地方督抚管辖。


官名。督粮道,简称粮道。明朝各省皆设此官,以布政司参政参议任之。掌管漕粮运输。清朝废参政参议,在有漕粮的各省设督粮道专官,专管漕粮运输,有的管一省,有的管两省。见《明史·职官四·布政司》、《清朝通典·职官十一·漕运各官》。

猜你喜欢

  • 译书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 府阴阳学正术

    阴阳学教官名。明清时设于府阴阳学,明制秩从九品,清制未入流。参见“阴阳学”。

  • 正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把爵位与官员等级分为十六等,一等为东、西王,二等为南、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王、豫王与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以上称为朝内正职官,十等为

  • 内赞礼官

    宦官职名。明置,掌宫中祭祀、礼仪等事,其职如外廷的鸿胪寺。有属官十余人,自答应长随,选其动转便利、声音洪亮、仪表丰秀者为之。

  • 提举一行事务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司等机构属官,掌分管军务,或指挥诸军作战。其下有同提举一行事务,职掌略同。南宋军职。置于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等统兵机构,辅助长官理司内事务,甚至代管军务,指挥诸军作战。其地位略低

  •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

  • 巴牙喇甲喇章京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 参议军事

    军事幕职名。见“参议官”,

  • ①南北朝时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纪》神瑞二年(415): “二月丁亥,大飨于西宫,赐附国大、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②满语“Da”之音译,意为“头目”、“首领”,清朝常用作官名。多译为

  • 平章军国事

    官名。南宋宁宗开禧元年 (1205) 置,以授韩侂胄,位在宰相之上。官名。宋代韩侂胄为此官,位在丞相上。见《宋史·职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