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从
官名。北魏置。为禁卫武官,位在直阁之下。见《魏书·肃宗记》。
官名。北魏置。为禁卫武官,位在直阁之下。见《魏书·肃宗记》。
官名。清末民政部所属禁烟总局之主管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五人。管理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官名。清末置,为禁烟总局的长官,见该条。
官名。元经正监的副长官。员额二人,从三品。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为右侍伯中大夫的属官。参见“前侍伯中大夫”。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 由符玺郎改名,员四人,从六品上,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居宫禁中,掌管皇帝玺印,事简职重。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符玺郎,玄宗开元元年(713) 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见“河南府”。
官名。即“噶伦”。官名。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额设四员,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上奏任命。见《卫藏通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