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经厂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习念西方梵呗经咒。宫中英华殿所供西番佛象,都设近侍司其灯烛香火。凡做好事,则悬设幡榜。本厂内官,都戴番僧帽,穿红袍,黄领,黄护腰。主官有掌厂太监一人。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习念西方梵呗经咒。宫中英华殿所供西番佛象,都设近侍司其灯烛香火。凡做好事,则悬设幡榜。本厂内官,都戴番僧帽,穿红袍,黄领,黄护腰。主官有掌厂太监一人。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即“旗鼓佐领”。
官名。参见“神乐署左署丞”。
官名。元置,为南窑场的主官。见“大都四窑场提领”。
北洋政府于民国四、五年(公元1915~1916年)间实行学绩试验,于各道设“道试”,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每二年一次。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相当资者均可应试。设典试官一人
官名。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一般任以初入军机处资历较浅者,有见习之意。俟一、二年后有一定资历,可由皇帝正式任命为“行走”,去消“学习”二字。参见“军机大臣”。
官名,即河堤谒者,汉成帝置,掌治河流水道,水利灌溉,保护堤防等。阚骃《十三州志》:“成帝时,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秩千石,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参看《汉书·成帝纪》。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召荡寇将军、领濡须督蒋钦还都任之,典领辞讼。三国蜀、吴亦置。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辞讼。《三国志·吴书·蒋钦传》:“蒋钦有战功,迁荡寇将军,领濡须督。后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东汉对殷(商)后孔安的封号,后又改封为宋公。《后汉书·百官志五》:“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