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法曹参军事、行参军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法曹行参军,唐代改为法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按讯、决刑。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法曹行参军,唐代改为法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按讯、决刑。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宋朝总领所简称。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官名。羽林郎别称。羽林郎掌宿卫侍从,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故号岩郎。即羽林郎。《后汉书·百官志》:“羽林郎,比三百石,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本武帝以便马
官名。元朝始置,为各衙署首领官。置于府、上中州者为专职,置于路总管府及肃政廉访司者为兼职。掌文书案牍之事。多由书吏及都目升任,未入流。明朝置于各布政使司理问所,初置知事,后改此职,未入流。掌刑名诉讼之
官署名。汉朝郡国产铜多者设铜官,置长、丞主之,掌采铜、铸作器用之事。据《汉书·地理志》:丹阳郡设铜官。官署名。战国楚置,掌铸钱。《七官考》:“《图书记》云‘楚设铜官,铸钱洲上,遂名铜官。’按《一统志》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官署名。明、清负责暹罗(今泰国)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万历(1573—1620)年间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以八品警官充任,后改称副区长。参见“区官”。
宋至清末,称一州之长为州官。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梁书·吕僧珍传》:“僧珍在任,平心率下,不私亲戚。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乃弃业欲求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