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相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汉初称丞相,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俸二千石;初只统众官,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国”条。
官名。汉初始置,由朝廷任命。初名相国,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更名丞,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复更名为相,此后终汉之世,一直未改。秩二千石。有功,得增秩为中二千石。《汉书·何武传》说:“相总纲纪,辅王。”又说“相如太守”。国相与郡守不同的,只是多一层与王的关系。王国之相对于诸侯王既有辅导之责,又有谏诤或举奏之责;必要时并有典兵之权,所以相实际上是掌管王国内的一切事务,并且对诸侯王实行监督。由于其位尊权重,故多以功臣或有能力者任此职。相府内另有自己的属吏,见于《汉书》记载的有长史,见《马宫传》;少史,见《河间献王传》;从史,见《爰盎传》;舍人,见《高五王传》;相掾,见《文三王传》。以上属吏除长史外,其他掾史当系通称,均不止一人,或者还以事为名,称某掾、某史,如郡吏之制。东汉王国相秩二千石,有长史如郡丞。三国魏沿置王国相,秩第五品。晋代废王国相,以内史当太守之任。南朝之制同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