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群百户
官名。见“牧群千户”。
官名。见“牧群千户”。
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负责文书事务。
官署名,汉置,为侍中的官署。《后汉书·孝灵帝纪》:“侍中寺雌鸡化为雄。”参看“侍中”条。官署名。侍中本义是入侍天子,西汉时为加官。《通典》说侍中在“汉代为亲近之职”,“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监狱名。隋唐时,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即使与大理寺、御史台官员组成“三司”,推鞫重大案件,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也并不具有独立
官名。见“上林令”。
谓官府冗员。《韩非子·和氏》: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官署名。清制,沿江地方的江防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江防同知仅有三人,分设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于府治,自为一厅,管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吏员名。金置于宣徽院所属头面、段匹、金银、杂物等库。元沿置,徐元瑞《吏学指南》谓“掌持案牍之称”。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客省。职掌不详。
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