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部尚书

法部尚书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猜你喜欢

  • 阿尔泰办事长官

    官名。清光绪末年置阿尔泰办事大臣。驻承化寺(今新疆省阿勒泰),辖阿尔泰乌梁海、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三部地。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仍沿旧制,设阿尔泰办事长官一人,直隶中央,掌理阿尔泰地区军务、民政、司法、外交

  • 黄甲阙榜

    宋朝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又称吏部黄甲榜。每殿试毕,吏部颁之,开具合格人姓名、甲次、名次、所注授差遣。宋代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由吏部根据殿试录取者的姓名、甲次、名次,分别拟注

  • 有出身人

    唐宋官员出身之一。指科举出身、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

  • 副都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有兵诸郡别置,正五品,为都尉副贰,领兵,与郡之行政长官不相知。京辅所置从四品。武官名。隋炀帝时置,大业二年(公元606年)炀帝定郡都尉之秩为正四品,又增置副都尉,秩正五

  • 通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天王府,主管朝会时传达天王言语。知非子《金陵杂记》说:“伪通赞知贼土音。”设左一通赞、右二通赞至左七通赞、右八通赞,计八人,其官阶为职同检点。衔前冠殿前二字。

  • 蛮夷官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无专职品级,世袭。

  • 混补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一三说:“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年科举后,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之,谓之‘混补’”。

  • 侯国庶子

    官名,掌侍从,理家事。见《后汉书·百官志》。

  • 文思院大使

    官名。明朝置,文思院长官,员一人,正九品。职掌参见“文思院”。

  • 南右卫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